免洗手凝胶出口时所需要的MSDS,免洗手凝胶在出口时需要提供MSDS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:
法规合规性: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,要求化学品在进口时必须提供MSDS。为了满足这些法规要求,免洗手凝胶在出口时需要提供MSDS以确保合规性。
产品安全性评估:MSDS包含了免洗手凝胶的详细成分、物理和化学性质、危险性评估等信息,这些信息有助于进口国家或地区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。
保护用户和环境:MSDS提供了关于免洗手凝胶的安全使用、储存和处理的信息,有助于保护用户和环境免受潜在危害。
应急救援参考:MSDS通常包含应急救援措施,这对于在运输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对非常重要。有了MSDS,救援人员可以迅速了解如何处理事故,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总之,提供MSDS是为了确保免洗手凝胶在出口过程中符合法规要求,同时保障产品安全、用户健康和环境保护。这对于进口商、运输公司、用户和监管机构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。
以下是我中心办理的免洗手凝胶MSDS部分信息,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。
安全技术说明书(SDS)
产品名称: |
免洗凝胶 |
通用化学学名: |
/ |
型号: |
60ML,100ML,300ML,500ML |
保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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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分类: |
易燃液体: 类别2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: 类别2A
皮肤过敏: 分类1
致癌性: 类别1A
生殖毒性: 类别1A
异源靶器官毒性-单次接触: 类别2, 类别3
异源靶器官毒性-重复暴露: 类别1,类别2 |
GHS标签要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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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形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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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号词: |
危险。 |
物理危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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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液体: |
类别2,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。 |
健康危害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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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毒性(经口): |
不分类。 |
皮肤腐蚀/刺激: |
不分类。 |
严重眼睛损伤/眼睛刺激性: |
类别2A,
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。 |
呼吸过敏: |
不分类。 |
皮肤过敏: |
分类1,
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性反应。 |
生殖细胞突变性: |
不分类。 |
致癌性: |
类别1A,
可能导致癌症。 |
生殖毒性: |
类别1A,
可能损害生育能力或胎儿。 |
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: |
类别2,
一次接触可能致器官损害。
类别3,
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或困倦、头晕等症状。
[气管刺激,麻醉作用] |
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: |
类别1,
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导致器官损伤。
[肝脏,呼吸器官,中枢神经系统]
类别2,
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导致器官损伤。
[中枢神经系统] |
吸入呼吸系统有害性: |
不分类。 |
环境危害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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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水环境的危害 急毒性: |
不分类。 |
对水环境的危害 慢毒性: |
不分类。 |
预防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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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防说明: |
使用前取得使用说明书。
在阅读并了解所有安全预防措施之前,切勿操作。
避免吸入粉尘、烟气、气体、烟雾、蒸气、喷雾。
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。
作业场所不得进食、饮水或吸烟。
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设备。
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。
操作后彻底清洗。
容器和接受设备接地、连接。
保持容器密闭。
远离热源、火花、明火、热表面。——禁止吸烟。
使用防爆的电器、通风、照明、(制造者/供应者或者规定当局指定的)设备。
戴防护手套、防护眼镜、防护面罩。
采取防止静电措施。
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。 |
事故响应: |
如果接触或感觉不适: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。
如果接触或有担心,就医。
如吸入: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休息,保持有利于呼吸的体位。
如感觉不适,就医。
当发作或有发作的可能性时,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者就医。
被污染的衣物须经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火灾时:使用制造商、供应商或当局制定的适当的灭火剂灭火。
如皮肤(或头发)接触: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。用水冲洗皮肤、淋浴。
眼睛接触:用水细心的冲洗数分钟。如带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则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如果眼睛刺激持续:就医。
如果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:就医。(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)需要紧急作出特别处理
皮肤接触:用大量肥皂水和水清洗。 |
安全储存: |
锁定并保持。
保持容器关闭。在阴凉、通风良好的地方保存。 |
废物处置: |
本品、容器的处置依照地方、区域、国家、国际法规。 |
3.1物质:
3.2混合物:
附加信息:关于所列危险说明的措辞,请参阅第16节。
皮肤接触: |
正常接触情况不会产生特殊危害,不需要急救措施。如感觉不适,就医。 |
眼睛接触: |
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 取下隐形眼镜(如果有)并且易于操作。 继续冲洗。 如果眼睛刺激持续存在: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。 |
食入: |
漱口。 不要催吐。 如果感觉不适,请就医。 |
吸入: |
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的姿势休息。 如果您感觉不适,请致电解毒中心或医生/医生。 |
健康危险及医疗处置: |
仅供外用,不得口服;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;避免触及眼及内耳;乙醇过敏者禁用 |
适合的灭火剂: |
干粉,干砂。 |
具体的灭火方法: |
碳氧化物,可燃。 |
消防员建议: |
佩戴自给正给式呼吸器,穿安全防护服,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在上风向灭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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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1-60345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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