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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sds与SDS在适用对象上的不同以及相同点作者:ICTS际畅检测
适用对象:
SDS: 1. 参照法规67/548/EEC或1999/45/EC分类的危险物质或是PBT PvB或SVHC中的物质;2. 未列为危险品的混合物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>1%非气体物质和体积百分比>0.2%的气体的一种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危害的物质; 3. 未列为危险品的固体或液体混合物(如:非气体混合物)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≥0.1%的PBT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质; 注: PBT:persistent,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持久性生物积累性有毒物质 vPvB:very persistent and very bioaccumulative高积累,高持久物质 SVHC: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ern 高度关注物质 MSDS: 1. 各国关于危险品分类中的物质,虽然每个国家法规不一样,但通常为以下9类危险品: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、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第9类 杂类 2. 非危险单一物质或混合物 随着进出口管理的日益严格,以及工厂对产品管理水品的日益提高,很多日常普通产品也要求提供MSDS。最为常见的有塑料制品,五金产品,包装材料等。 MSDS和SDS虽然在适用对象上有区别,但是也存在很多相同点,例如: 1. 针对危险品,都必须提供 2. 在内容框架上大致相同 3. 都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或产品变化,对MSDS或SDS进行及时更新 4. 都为了能更全面了解产品,为安全使用或操作提供了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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